网吧搞春节促销,要签“生死状”?老板道歉
还有不到十天,
就到小年了。
全国各地的“烟火气”逐渐回归,
在餐饮、旅游、娱乐等行业,
商家纷纷开启春节模式。
但在上海一网吧,
春节促销却推出了“生死状”。
这是什么情况?
春节促销中的“生死状”
1月4日晚,
有网吧发布视频,
晒出了6名网友签字并按下手印的协议,
并附文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协议上写道:
“由于今年没有挣到钱不想回家过年,
公司又放假,
实在没地方去,
今日起1月4日至24日,
老板只收300块随便玩到年后,
上网如果出现任何意外情况,
无论生死,
与网吧老板无关。”
在这张协议上,
已经有秦某、张某、肖某等
6人签字并按下手印,
签字时间为2023年1月4日。
截至1月5日中午16点30分,
该视频已经获得
上万点赞和三千多条留言。
不少网友留言表示:
“300块20天,老板够意思”
“加100块能不能管水”
“老板,来成都开店吧……”
不过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质疑:
“如果真出现什么意外,
网吧可能也有一定责任吧?”
网吧老板:网友自发签的
该网吧老板表示,
这是一年一度的促销活动,
多家门店都适用,
目前来咨询的网友很多。
网吧老板表示,这是促销活动。
对于6名网友写下“生死状”
并签字按手印一事,
该老板表示
这不是网吧的要求,
是网友们自行发起的,
“也是想让我们放心一点。”
然而,
该老板又说,
现在如果想参加该促销活动,
就必须签字按手印。
“按一下不好吗?
多简单的一件事,
签个字按一下就好了。
一开始我没这样要求,
但现在人家都签了,
我觉得这样好一点。
反正该睡觉睡觉,
该上网上网,对吧?”
法律效力:看情况
网友签下自负责任的“生死状”,
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如在这20天上网过程中
出现猝死等意外情况,
网吧是否无责?
对此,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律师表示: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经营场所完成了应尽义务,
顾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又签下‘生死状’协议,
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种情况下,
顾客因自身身体原因
或者操作不当出现意外,
经营者确实没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但张律师表示,
如果顾客在“生死状”上签字按手印
并非单纯的自发行为,
“假如是网吧经营者要求或者授意
顾客这样操作的话,
那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相当于变相免除了网吧应尽的义务,
这属于无效条款。
就像是我们去酒店住宿,
酒店工作人员说以前300块一晚的房间,
如今特价100块一晚,
但是出了事情酒店概不负责,
这显然也是无效的。”
经营场所的义务
张律师表示,
作为经营场所,
网吧有义务为顾客提供
必要的提醒、安保等服务。
“网吧有必要提
醒上网的顾客不要长时间久坐,
或者沉迷网络游戏,
还应该配备‘防沉迷系统’。
另外,
如果顾客出现突发紧急情况,
网吧也有义务拨打110、120等电话,
这些责任
不能因为网友签了‘生死状’协议就免除。”
张律师最后提醒,
“除了网吧,
所有经营场所都应该
在显著位置有必要提醒。
比如下雨了,
超市就应该在显著位置
放置‘地面湿滑,小心摔倒’等提示牌,
如果没有立提醒的牌子,
顾客又摔倒了,
那超市就要对此负责,
因为没能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
1月6日,记者注意到,该视频已被删除。记者就此联系网吧老板韩先生。韩先生回应,协议为假的,是他自己签的,并在社交平台道歉。韩先生说视频内容是促销活动的策划,主要是为了引流,引发舆论后便删除了视频,并表示,此前自己帮助过不少过年不能回家的人,原意是想为过年不回家人提供一个可去之地。
还有不到十天,
就到小年了。
全国各地的“烟火气”逐渐回归,
在餐饮、旅游、娱乐等行业,
商家纷纷开启春节模式。
但在上海一网吧,
春节促销却推出了“生死状”。
这是什么情况?
春节促销中的“生死状”
1月4日晚,
有网吧发布视频,
晒出了6名网友签字并按下手印的协议,
并附文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协议上写道:
“由于今年没有挣到钱不想回家过年,
公司又放假,
实在没地方去,
今日起1月4日至24日,
老板只收300块随便玩到年后,
上网如果出现任何意外情况,
无论生死,
与网吧老板无关。”
在这张协议上,
已经有秦某、张某、肖某等
6人签字并按下手印,
签字时间为2023年1月4日。
截至1月5日中午16点30分,
该视频已经获得
上万点赞和三千多条留言。
不少网友留言表示:
“300块20天,老板够意思”
“加100块能不能管水”
“老板,来成都开店吧……”
不过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质疑:
“如果真出现什么意外,
网吧可能也有一定责任吧?”
网吧老板:网友自发签的
该网吧老板表示,
这是一年一度的促销活动,
多家门店都适用,
目前来咨询的网友很多。
网吧老板表示,这是促销活动。
对于6名网友写下“生死状”
并签字按手印一事,
该老板表示
这不是网吧的要求,
是网友们自行发起的,
“也是想让我们放心一点。”
然而,
该老板又说,
现在如果想参加该促销活动,
就必须签字按手印。
“按一下不好吗?
多简单的一件事,
签个字按一下就好了。
一开始我没这样要求,
但现在人家都签了,
我觉得这样好一点。
反正该睡觉睡觉,
该上网上网,对吧?”
法律效力:看情况
网友签下自负责任的“生死状”,
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如在这20天上网过程中
出现猝死等意外情况,
网吧是否无责?
对此,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律师表示: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经营场所完成了应尽义务,
顾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又签下‘生死状’协议,
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种情况下,
顾客因自身身体原因
或者操作不当出现意外,
经营者确实没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但张律师表示,
如果顾客在“生死状”上签字按手印
并非单纯的自发行为,
“假如是网吧经营者要求或者授意
顾客这样操作的话,
那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相当于变相免除了网吧应尽的义务,
这属于无效条款。
就像是我们去酒店住宿,
酒店工作人员说以前300块一晚的房间,
如今特价100块一晚,
但是出了事情酒店概不负责,
这显然也是无效的。”
经营场所的义务
张律师表示,
作为经营场所,
网吧有义务为顾客提供
必要的提醒、安保等服务。
“网吧有必要提
醒上网的顾客不要长时间久坐,
或者沉迷网络游戏,
还应该配备‘防沉迷系统’。
另外,
如果顾客出现突发紧急情况,
网吧也有义务拨打110、120等电话,
这些责任
不能因为网友签了‘生死状’协议就免除。”
张律师最后提醒,
“除了网吧,
所有经营场所都应该
在显著位置有必要提醒。
比如下雨了,
超市就应该在显著位置
放置‘地面湿滑,小心摔倒’等提示牌,
如果没有立提醒的牌子,
顾客又摔倒了,
那超市就要对此负责,
因为没能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
1月6日,记者注意到,该视频已被删除。记者就此联系网吧老板韩先生。韩先生回应,协议为假的,是他自己签的,并在社交平台道歉。韩先生说视频内容是促销活动的策划,主要是为了引流,引发舆论后便删除了视频,并表示,此前自己帮助过不少过年不能回家的人,原意是想为过年不回家人提供一个可去之地。
还有不到十天,
就到小年了。
全国各地的“烟火气”逐渐回归,
在餐饮、旅游、娱乐等行业,
商家纷纷开启春节模式。
但在上海一网吧,
春节促销却推出了“生死状”。
这是什么情况?
春节促销中的“生死状”
1月4日晚,
有网吧发布视频,
晒出了6名网友签字并按下手印的协议,
并附文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协议上写道:
“由于今年没有挣到钱不想回家过年,
公司又放假,
实在没地方去,
今日起1月4日至24日,
老板只收300块随便玩到年后,
上网如果出现任何意外情况,
无论生死,
与网吧老板无关。”
在这张协议上,
已经有秦某、张某、肖某等
6人签字并按下手印,
签字时间为2023年1月4日。
截至1月5日中午16点30分,
该视频已经获得
上万点赞和三千多条留言。
不少网友留言表示:
“300块20天,老板够意思”
“加100块能不能管水”
“老板,来成都开店吧……”
不过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质疑:
“如果真出现什么意外,
网吧可能也有一定责任吧?”
网吧老板:网友自发签的
该网吧老板表示,
这是一年一度的促销活动,
多家门店都适用,
目前来咨询的网友很多。
网吧老板表示,这是促销活动。
对于6名网友写下“生死状”
并签字按手印一事,
该老板表示
这不是网吧的要求,
是网友们自行发起的,
“也是想让我们放心一点。”
然而,
该老板又说,
现在如果想参加该促销活动,
就必须签字按手印。
“按一下不好吗?
多简单的一件事,
签个字按一下就好了。
一开始我没这样要求,
但现在人家都签了,
我觉得这样好一点。
反正该睡觉睡觉,
该上网上网,对吧?”
法律效力:看情况
网友签下自负责任的“生死状”,
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如在这20天上网过程中
出现猝死等意外情况,
网吧是否无责?
对此,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律师表示: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经营场所完成了应尽义务,
顾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又签下‘生死状’协议,
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种情况下,
顾客因自身身体原因
或者操作不当出现意外,
经营者确实没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但张律师表示,
如果顾客在“生死状”上签字按手印
并非单纯的自发行为,
“假如是网吧经营者要求或者授意
顾客这样操作的话,
那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相当于变相免除了网吧应尽的义务,
这属于无效条款。
就像是我们去酒店住宿,
酒店工作人员说以前300块一晚的房间,
如今特价100块一晚,
但是出了事情酒店概不负责,
这显然也是无效的。”
经营场所的义务
张律师表示,
作为经营场所,
网吧有义务为顾客提供
必要的提醒、安保等服务。
“网吧有必要提
醒上网的顾客不要长时间久坐,
或者沉迷网络游戏,
还应该配备‘防沉迷系统’。
另外,
如果顾客出现突发紧急情况,
网吧也有义务拨打110、120等电话,
这些责任
不能因为网友签了‘生死状’协议就免除。”
张律师最后提醒,
“除了网吧,
所有经营场所都应该
在显著位置有必要提醒。
比如下雨了,
超市就应该在显著位置
放置‘地面湿滑,小心摔倒’等提示牌,
如果没有立提醒的牌子,
顾客又摔倒了,
那超市就要对此负责,
因为没能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
1月6日,记者注意到,该视频已被删除。记者就此联系网吧老板韩先生。韩先生回应,协议为假的,是他自己签的,并在社交平台道歉。韩先生说视频内容是促销活动的策划,主要是为了引流,引发舆论后便删除了视频,并表示,此前自己帮助过不少过年不能回家的人,原意是想为过年不回家人提供一个可去之地。
还有不到十天,
就到小年了。
全国各地的“烟火气”逐渐回归,
在餐饮、旅游、娱乐等行业,
商家纷纷开启春节模式。
但在上海一网吧,
春节促销却推出了“生死状”。
这是什么情况?
春节促销中的“生死状”
1月4日晚,
有网吧发布视频,
晒出了6名网友签字并按下手印的协议,
并附文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协议上写道:
“由于今年没有挣到钱不想回家过年,
公司又放假,
实在没地方去,
今日起1月4日至24日,
老板只收300块随便玩到年后,
上网如果出现任何意外情况,
无论生死,
与网吧老板无关。”
在这张协议上,
已经有秦某、张某、肖某等
6人签字并按下手印,
签字时间为2023年1月4日。
截至1月5日中午16点30分,
该视频已经获得
上万点赞和三千多条留言。
不少网友留言表示:
“300块20天,老板够意思”
“加100块能不能管水”
“老板,来成都开店吧……”
不过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质疑:
“如果真出现什么意外,
网吧可能也有一定责任吧?”
网吧老板:网友自发签的
该网吧老板表示,
这是一年一度的促销活动,
多家门店都适用,
目前来咨询的网友很多。
网吧老板表示,这是促销活动。
对于6名网友写下“生死状”
并签字按手印一事,
该老板表示
这不是网吧的要求,
是网友们自行发起的,
“也是想让我们放心一点。”
然而,
该老板又说,
现在如果想参加该促销活动,
就必须签字按手印。
“按一下不好吗?
多简单的一件事,
签个字按一下就好了。
一开始我没这样要求,
但现在人家都签了,
我觉得这样好一点。
反正该睡觉睡觉,
该上网上网,对吧?”
法律效力:看情况
网友签下自负责任的“生死状”,
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如在这20天上网过程中
出现猝死等意外情况,
网吧是否无责?
对此,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律师表示: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经营场所完成了应尽义务,
顾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又签下‘生死状’协议,
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种情况下,
顾客因自身身体原因
或者操作不当出现意外,
经营者确实没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但张律师表示,
如果顾客在“生死状”上签字按手印
并非单纯的自发行为,
“假如是网吧经营者要求或者授意
顾客这样操作的话,
那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相当于变相免除了网吧应尽的义务,
这属于无效条款。
就像是我们去酒店住宿,
酒店工作人员说以前300块一晚的房间,
如今特价100块一晚,
但是出了事情酒店概不负责,
这显然也是无效的。”
经营场所的义务
张律师表示,
作为经营场所,
网吧有义务为顾客提供
必要的提醒、安保等服务。
“网吧有必要提
醒上网的顾客不要长时间久坐,
或者沉迷网络游戏,
还应该配备‘防沉迷系统’。
另外,
如果顾客出现突发紧急情况,
网吧也有义务拨打110、120等电话,
这些责任
不能因为网友签了‘生死状’协议就免除。”
张律师最后提醒,
“除了网吧,
所有经营场所都应该
在显著位置有必要提醒。
比如下雨了,
超市就应该在显著位置
放置‘地面湿滑,小心摔倒’等提示牌,
如果没有立提醒的牌子,
顾客又摔倒了,
那超市就要对此负责,
因为没能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
1月6日,记者注意到,该视频已被删除。记者就此联系网吧老板韩先生。韩先生回应,协议为假的,是他自己签的,并在社交平台道歉。韩先生说视频内容是促销活动的策划,主要是为了引流,引发舆论后便删除了视频,并表示,此前自己帮助过不少过年不能回家的人,原意是想为过年不回家人提供一个可去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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